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决议

发布者: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1811

2019124 日,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在行政管理中心辅楼报告厅二楼召开。大会应到教职工103 人,实到 90人,超过应到大会教职工的三分之二,此次大会的召开有效。

大会选举并成立了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执委会,充分体现了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学院党委书记尹飞鸿做了《航飞学院20192021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出台说明,并就实施细则征询意见作相关解释;并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表决了《航飞学院20192021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表决结果为:75 票赞成,13 票不赞成,2 票弃权。根据《常州工学院二级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试行)》(常工党[201620号)第十八条规定,会议表决的事项须获得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为有效(学院现有在册工会会员103人),提交本次教职工大会表决的《航飞学院20192021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获得通过。

大会决定:《航飞学院20192021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12月4日起在学院正式实施。

大会号召,广大教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凝心聚力,以顾大局、求稳定、创和谐为己任,正确认识聘期考核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形成比工作、比业绩、比贡献的良好氛围,凝心聚力、拼搏进取,为实现学院内涵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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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