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方案

发布者: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发布时间:2021-01-14浏览次数:2424

为进一步充实二级学院管理队伍,根据《常州工学院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二级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及管理暂行办法》(常工党〔2020〕81号)、《关于开展二级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校党组〔2021〕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特制订本学院“跟班锻炼”人员选聘工作方案。

一、“跟班锻炼”人员职数

2名。

二、“跟班锻炼”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跟班锻炼”岗位一

协助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承担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行政管理工作(协管)。

1.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协助教学院长维持日常教学运行;

2.协助开展学院专业建设工作,组织系部教师开展国家、省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开展专业工程教育认证相关工作以及专业平台和项目的建设工作;

3.协助开展学院课程建设工作,负责国家一流课程、省一流课程、校精品课程以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培育、申报和建设等工作;

4.协助开展学院教学成果的培育和申报工作,组织学院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培育高水平的教研论文;

5.协助拓展和提升学院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协助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工作。

(二)“跟班锻炼”岗位二

协助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承担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协管)。

1.协助科研副院长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学校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科研工作任务;

2.协助制订学院学科建设近期及长远发展计划,优化学科结构布局,凝炼学科研究方向,培育学科带头人,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3.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各类自然科学基金、科学技术奖项、国家发明专利、科技成果鉴定等申报工作,推进教师高水平学术论文撰写及科技成果转化等;

4.协助制订学院国际交流工作计划,邀请国外专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开展好科研课题联合攻关等工作。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原则性强,学习能力强;公道正派、服务意识强,廉洁自律;

2.大局意识强,敢于担当,有较强的执行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3.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身心健康;

4.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适当放宽;

6.选聘“跟班锻炼”岗位一需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和国际交流经验;

7.选聘“跟班锻炼”岗位二需主要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有国际交流经验的优先。

四、选聘流程

(一)民主推荐

各教工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对照选聘资格条件推荐1-2名素质过硬、实绩突出、堪当重任的“跟班锻炼”人员,于1月15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组织委员江昌勇处。

(二)资格审查

1月16-17日,学院党委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察

1月18日,组织考察,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四)人员聘任

1月25日前,学院党委对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与“跟班锻炼”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并在学院内宣布。

五、管理考核

1.“跟班锻炼”聘期为2年。

2.“跟班锻炼”人员由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3.选聘为“跟班锻炼”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根据聘任岗位进行相应减免。担任系主任、研究所等科层岗位人员,教学工作量减50%;普通教师教学工作量减30%。

4. “跟班锻炼”人员按自然年度对照岗位职责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津贴补助。担任系主任、研究所等科层岗位人员补助津贴3000元,普通教师补助津贴1500元。补助津贴随年终考核分配一起发放。

5.如果已享受学校、学院其他津贴或工作量减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6.在聘期内表现不理想的“跟班锻炼”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可终止“跟班锻炼”;对聘期表现突出的“跟班锻炼”人员,在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党委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