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加工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条例

发布者: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956

一、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国家资产的一部分,是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装备,是实验室运行和发展的基石,实验室每个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爱惜和维护室仪器设备。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高效、长期使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1.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和经费状况,合理制订出年度购置计划,报实验室主任会议批准。

2.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须提出论证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经实验室主任会议或学术委员会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报上级批准后再行购买。

3. 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书和装箱清单逐一查验实物的数量和型号是否相符,配件、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配套,质量、性能是否合格。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三、仪器设备的管理

1. 实验室由一位副主任主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口管理”的原则,由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并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负有检查、管理、维护的职责。

2. 对重大、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对上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仪器。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 与仪器设备配套的原始手册、说明书、操作软件等资料,由设备管理人员统一保管或备份。为避免丢失,上述资料不外借,如需要时可以复制。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4.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并管理档案。

5. 设备管理员调出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实验室的,需办理仪器设备管理移交手续,由实验室办公室重新指定仪器设备的专管人员。

四、仪器设备的使用

1. 为便于管理和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凡需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事先与设备管理人员联系预约,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服从设备管理人员的安排。

2. 各类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熟悉该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严格掌握仪器设备的相关操作规范。对于未能熟练掌握上述两点的有关人员,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协助开展操作。

3. 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应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开、关机时和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须立即向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报告,按照《仪器设备故障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用后应切断电源、水源及气源等各种按钮回复原位,并做好清洁锁好门窗。

4. 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人、用机时间等,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予以警告,重犯者,停止使用资格。

5. 任何人有权制止违反规章的操作。

五、仪器设备的维护

1. 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仪器,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

2. 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3. 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实验室主任会议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4. 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人员。

六、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

1.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对校内外开放使用,实行有偿服务。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器材消耗,设备维修和保养等。

2. 仪器设备的使用采用预约制,由设备管理人员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使用时间。

3. 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相应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于不熟悉操作规程的,须在设备管理员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使用。

4.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本。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七、仪器设备的借用与归还

1.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不外借,其它仪器设备原则上也不向外单位出借,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2.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须填写《科研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由设备管理人员办理出借登记手续。所借仪器设备应爱护使用,若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借用人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归还借用的仪器设备;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的实验室人员以及已毕业的学生在离开本实验室前,须归还借用的仪器设备;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验收,登记并填写《科研仪器设备外借归还验收单》



江苏省高校特种加工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