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700

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172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202338号)、《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转专业学生选拔考核办法》(航飞政〔20234号)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转入和转出比例

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飞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和飞行技术专业不得转入和转出,其他专业按照满编47/班且不新增班级的原则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学院总体控制;各专业转出学生比例不设上限。

(二)转入和转出条件

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学生均可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4周周一(124日)至周五(128日)向学院提出转出申请。

2.转入条件及程序按照《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航飞政〔20234号)执行。

二、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安排,制定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

(一)接收转专业申请材料

14周周一(124日)至周五(128日)接收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负责人伍婷。

(二)审核转出和接受转入申请材料

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15周周五(1215日)前将同意转出学生的相关材料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并将《二级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在第15周周五(1215日)前接收申请转入学生《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相关申请材料,负责人伍婷。

(三)选拔考核

待学校转专业笔试成绩公布后,学院进行面试选拔考核。所有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提交完整的《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初定第19周周一(202418日)开始,根据学生申请人数和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按《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进行选拔考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的周一前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负责人吴小锋。

(四)资料留存

根据选拔考核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拟同意接收的,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的周二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负责人伍婷。

(五)上报结果

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的周二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伍婷。

三、其他说明

(一)请申请转入学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未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教务处文件冲突之处,以教务处文件为准。请拟转入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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